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创道之仙 > 第二十一章 村子太凶残,我要回森林

第二十一章 村子太凶残,我要回森林(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村子不是很大,应该差不多有几百人左右。温仙带着灵仙向小村落走去,很快就走到了村口。他走进村子里,观察村子里的情况。看到很多小孩在玩耍着,大人都在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有几个年轻人和女人偷偷大量着他们,他们开始讨论起来。

其中一个年轻人向一个面相凶狠的人说道:“李哥,你看那个小女孩好漂亮可爱,要不等下在没人的地方把那个男的做了,再把那个小女孩抢过来慢慢玩。”

其他人也跟着符合道:“李哥,这个注意不错。以前来的那些实力弱又漂亮的女孩,我们虽然玩了很多个。从来没有一个比这个女孩百分之一漂亮的。虽然她小了点,但是还是挺有料的。而且那个男虽然看不清他的实力,一看他这么年轻实力应该高不到哪去。那个女孩看起来应该是个妖族,虽然可以化形,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才是个融合者。凭我们几个在练骨换血的境界,还怕对付不了他们?”

李哥在看到小女孩的时候,早就忍不住心里的欲望了。听了几个小弟的话后,更是考都不考虑就说道:“你们几个留下来,盯紧他们,看看他们在哪里落脚,我们今晚就行动。”李哥说完忍着要马上冲出去的冲动,离开了这里。那个小女孩太漂亮和可爱了。他怕自己再留下来,会忍不住冲出去直接把小女孩给办了。

在李哥走后,他的几个小弟留了下来,他们藏在看不到的角落,在后面紧紧的盯着温仙他们。

有几个有些漂亮女人走到温仙面前,说道:“小哥,今晚有没有住的地方啊”!

“还没有找到在哪里住”温仙回道

其她几个女人都争着说道:“我那里有房子,现在暂时没有人住,你到我那里去吧!”

其中一个女人突然发怒:“张寡妇,你要不要脸,你都是结过婚的人了,还跑来这里和我们争。”

“哎哟,人是大家的,我怎么就不能和你们抢了,李娥别说的好像他是你男人一样,只能你来抢,我就不行了。”张寡妇冷笑道。

“我可没有说过他说我的,我说的说除了你这个结过婚的人以外,我们都可以争,姐妹们你们说对不对。”李娥说道。开始扇动大家,让自己先把张寡妇排除掉。

其她人听到李娥的话,感觉她说的有理,张寡妇一个结过婚的人凭什么来和我们争人,齐声道:“没错,张寡妇你就别在这里凑热闹了,你一个结过婚的人,凭什么和我们争。”

“我争怎么了,我争我的关你们什么事,我就和你们争了,我们就各凭本事吧,看看谁争的到。”张寡妇不服气道。

大家开始拉扯着温仙,谁都不肯放手。拉着拉着她们开始拉出了火气,都感觉她们故意和自己做对。她们开始向各自的竞争对手出手,最好她们混成了一团,各自向对方出来,这里马上尘土飞扬。

温仙看到这种情况,赶紧跑路。对着灵仙说道:“我们赶紧跑,惹不起,实在是惹不起,她们太凶残了,我不过就是想找个地方好好睡觉,听她们的口气,她们个个好像要上我一样,为了我的安全着想,灵仙今晚我们还是在外面找个山洞住吧!”

灵仙看到她们争温仙,早就有些生气了。她赶紧说道:“确实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那我们赶紧走吧!我感觉山洞里住挺好的。”

他们很快就跑出了村子,向着行人大道走去。走到行人大道后,他们才知道,自己不知道方向应该往哪走,是往上走还是往下走?他们刚才跑的太快忘记问村民了,应该问他们大道往哪个方向走才能到有城镇的地方。但是现在他们不敢回去问,怕那些女的,一直拉着自己不放。

温仙决定往大道上面走看看,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再在附近森林找个山,开个山洞睡觉。

这时李哥安排盯着温仙他们的小弟们,看到温仙他们离开了村子,向大道上方走去,其中一个小弟向另一个贼眉鼠眼的人说道:“耗子,你赶紧去通知李哥,那个小女孩不打算在这里住了,说他们向大道上方走去,现在是下手的机会了。我和虎子他们继续跟着,免的到时候找不到他们了。等你把李哥带到了,我们一起动手拿下他们。”

叫耗子的人听到安排,马上向李哥的家里跑去。很快他就来到了李哥的家,把温仙他们离开的消息告诉了李哥。

李哥听到后大喜,他不用再等到晚上了。他忍着冲动,实在太辛苦了。在大道上基本不会有什么人,只要他们离开村子,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看到。李哥赶紧向他们追去,叫耗子快跟上。

不一会,李哥就和虎子们会和了,他赶紧问温仙他们在哪里。虎子他们指着温仙的方向说道:“他们就在前面,我们不敢跟太紧。”

李哥知道了温仙他们在哪里,说道:“马上追过去包围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说完忍不住第一个追了过去,他的小弟们,赶紧跟上他,包围住了温仙他们。

温仙看到自己被包围,就说道:“你们这是要干什么,为什么挡着我的去路。”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诡术复苏我都大帝晚年了,金手指才来?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过气武林高手重生三十年前别挡我的长生路长生:我摸了系统的鱼我直播问答社死了诸天群豪别怀疑,你就是天命之子!混沌冠冕长生道种
返回顶部